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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农普办“四要求”安排部署下阶段入户登记工作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6-12-21 01:41来源:

 

安康市农普办“四要求”安排部署下阶段入户登记工作

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,安康市农普办积极部署,精心安排。日前,专门发文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:

一、扎实准备、有的放矢,制定登记计划,做好入户准备。要求各县区对农户、规模农业经营户、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前制定登记时间表,做到统筹安排、有的放矢。做好入户准备,提前准备好《普查小区示意图》、《住户摸底表》、《单位摸底表》、《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》、普查员证等相关资料。

二、规范流程、严格审核、依法登记,客观真实。要求普查员佩带普查员证,根据《普查小区示意图》、《住户摸底表》或《单位摸底表》,按照事先安排的登记时间、顺序逐一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;规范流程,每登记完一个住户或单位,应在摸底表的备注栏中相应位置划“√”以防出现重登和漏登。遇摸底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,应认真核查,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登记,确保不重不漏;严格审核,对于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细项要认真核实,再进行登记于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细项要认真核实,再进行登记;依法普查,依据《统计法》和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是组织农业普查的法律依据和行动准则,也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。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干扰普查人员依法入户采集数据,不得自行修改依法搜集、整理的普查资料,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工作人员伪造、篡改普查资料,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信。

三、强化指导,提高质量。要求各级农普办严格按照《登记工作细则》以及市办的统一部署要求,组织开展登记工作,县、镇办农普办要派出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加强督导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确保登记工作质量。

四、建立进度周报制度。要求各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每周五12时前向市农普办上报入户登记普查进度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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